近日,为从源头限制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使用,减少产品废弃后对环境造成污染,工业和信息化部先后发布了《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》、《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》以及《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实施安排》。
作为负责任的企业,富士胶片商业创新有限公司一向高度重视环境保护,并早于2005年开始向全球提供符合欧盟RoHS标准的数码多功能产品。长期以来,富士胶片商业创新有限公司积极推进绿色采购,严格遵守中国RoHS标准。
为配合市场监管总局和工信部有关“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”活动,富士胶片商业创新有限公司特作如下声明:下列富士胶片商业创新有限公司产品机型均符合《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实施安排》和《绿色产品标识使用管理办法》要求。
获得中国质量认证中心(CQC)认证的国推自愿性认证产品:
- ApeosPort 3410SD
- ApeosPort Print 3410SD
自我声明产品:
- Apeos 2561, Apeos 3061, Apeos 3561
- Apeos C328 df
- Apeos C328 dw
- ApeosPrint C328 dw, ApeosPrint C328
- Apeos C2060 (Model-CPS), Apeos C2560 (Model-CPS), Apeos C2560 (Model-CPS-B), Apeos C3060 (Model-CPS-B)
- Apeos 2560 (Model-CPS), Apeos 3060 (Model-CPS), Apeos 3560 (Model-CPS)
- Apeos C2450 S
富士胶片商业创新有限公司
2026年3月18日
备注:
-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包括,国家统一推行的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自愿性认证(简称“国推自愿性认证”)和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供方符合性声明(简称“自我声明”)两种方式,可以由企业自行判断选择评定方式。
- 纳入《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》范围的产品包括:- 打印机:从自动数据处理设备、网络、平台式扫描仪等来源接收数据,通过诸如静电、喷墨、针打或热成像等方法,在印刷(打印)介质上打印正文、字符或图像的设备。还包括以打印功能为主、兼有其他功能的设备。(打印幅面≤A3,且打印速度≤60张/分钟)。- 复印机:从书写、绘制或印刷的原稿得到等倍、放大或缩小的复印品的设备。还包括以复印功能为主,兼有其他功能的设备。(复印幅面≤A3,且复印速度≤60张/分钟)。





